汨民字〔2017〕4号
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
答 复
仇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癌症患者大病医疗补助”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你在建议中所提的那样,癌症患者越来越多,且在患者自身受到精神、肉体双重折磨的同时,还担负着沉重的经济压力。据我们初步统计,我市约有癌症患者4000人以上,尿毒症患者500人以上,白血病患者100人以上。近年来,民政部门虽然加大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力度,但是与对象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受政策约束。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特困人员(原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相比而言,救助范围较为有限。二是受资金制约。上级每年虽然下拨了医疗救助资金,但是除去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参合、“一站式”救助,所剩医疗救助资金约100余万元,主要用于患重特大疾病对象的救助。救助的标准为每人次3000元。所以,综合以上原因,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也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承担癌症患者的经济压力方面作用有限。但是,近年来,城乡医保逐步提高重大疾病的补助水平,承担了困难对象医疗补助的主要责任,随着国力的增强和惠民政策的调整,癌症患者中困难对象医疗的经济负担会越来越小。
你提出的癌症专项基金会建议很好,如果能够成立基金会,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解决癌症患者的经济困难。但基金组织的成立需有发起人或组织,必须建章建制,须经民政部门登记审批。在筹建过程中,资金的筹集渠道需要重点考虑。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一贯的支持关心,谢谢!
2017年5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左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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