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答复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的函
来源:汨罗食药工商局   日期:2017-11-0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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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云霞代表:

您在汨罗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11号《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每年为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有保障。我局年年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今年,我局新一届班子成立后,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爱煌同志亲自挂帅,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骆正勇担任,食安股、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与此同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实行辖区负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措施果断,监督管理有成效。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两年来,我们对农村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饮食店、小摊点等共开展了46次专项清理,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目前,学校及学校周边悬照率100%。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关。专项整治中,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共查处校园及周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780公斤,立案36起,严厉打击了制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落实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和源头食品的可追溯。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工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防微杜渐,日常监管有机制。为确保农村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我们将全市281所学校及周边经营户的监管划片分段,包干到我们的网格监管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校园周边环境每周巡查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和集中整治相

结合的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努力消除任何有关食品的不安全因素。

总的来说,近几年来,我局在农村及学校食品安全整治中,虽花了不少精力,但仍然存在若干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周边摊贩流动性大,且完成交易时间相对集中(上学放学交易不到半小时),我局基层所的人员管辖范围大,精力不足的问题突出。根据国发【2013】18号文件,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治理也需要城管部门的积极履职;二是农村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我们食药部门的履职监管还只是一个方面,其最关键的方面还在于各级党委、政府能否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如果村村都配备有食品安全联络员,那么农村、特别是学校的食品安全整治就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三是市政府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按照预算,我们每年的食品检测费用需要三百多万,而实际财政给我们的费用寥寥无几,加之我们也还缺乏专业的食品检测手段等等问题,这些都是制约我们深化监管的客观原因。

改善农村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努力为市民及中小学学生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二0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责任人:骆正勇

直接经办人:谭军

联系电话:13874083611

邮政编码: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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