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人社局   日期:2017-11-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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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人社字〔2017〕01号

周卫平人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筹措缴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工信局下属企业绝大部分处于停产、半停产多年,在单位没有破产改制之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确实是一大负担。关于免收停产、半停产企业滞纳金的建议,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基层实际情况,争取到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同意对我市停产、半停产的国有、集体企业的欠缴社保费暂不加收滞纳金。

关于到龄退休职工无法筹措到足额资金缴纳欠费,采取由市财政挂账,在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时清还的建议,首先,政府无权对这些企业欠费采取挂账的办法处理;其次,养老保险系统属全省联网采取共一个数据库。您提到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不及时缴清所欠缴的社保金,那么在计算职工退休待遇时,没有缴费的年度是不能计算退休费的,会导致职工的退休待遇降低;对到龄退休职工自己筹措缴纳的养老金,可由工信部门向政府报告安排资金逐年解决。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徐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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