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农业函〔2017〕23号
张德兴代表:
您提出的《环境卫生农村禁炮势在必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针对我市农村环境状况提出的禁炮禁拱门的建议很切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在今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尽量予以采纳。
2、市政府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制定了《汨罗市2016~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汨办发〔2017〕8号),在全市全面实行“两禁”,持续推进“两控”,大力推行“两鼓励”,两禁中明确提出禁止陈规陋习。在全市大力开展“禁止陈规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系列活动,全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加强对烟花鞭炮销售点安全管理,开展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禁止架设拱门,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已取得一定成效。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良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碧波 0730-525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