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农业局   日期:2017-11-0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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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农业函〔2017〕19号

 


 

梁美龙代表:

   您提出的《爱我汨罗,绿色家园》的建议已经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特别重视。收到此函后,我们随即组织有关人员就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以工业化的理念和产业化的思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显著改善,主要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保障了公众健康消费。尤其是生产基地合格率达到99%以上。二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打造和提升了一批精品名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长乐甜酒”、“火天金银花”、“磊石大白菜”等一大批湖南名牌、无公害、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份额剧增,“盈田米业”、“汨江源茶业”等省、市级龙头企业纷纷在农博会、绿博会独占鳌头。三是全市连续5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争取重视、分项成立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加强监管,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就难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根据工作需要及分工,我市成立了三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一是汨罗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三是“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领导小组。前两个领导小组分别由分管卫生、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农业局,后一个领导小组由人大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大。每年,三个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签订责任状,召开每季度工作评估会,统一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形成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地方相互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健全标准体系。农业部门抽调骨干力量联合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规范了全市六项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规程,包括大白菜、养生菜、优质稻、金银花、茶叶、红薯等,同时,通过积极向省农业委争取专项资金,全市已建立磊石大白菜、火天金银花、长乐甜酒、汨江源茶业、神农茶业等多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基地面积达2万多亩。农业委主要负责人、委政策法规处、绿办、质量安全安全监管处领导多次到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莅临考察指导并给予高度评价。二是加快“三品”认证步伐。积极组织基地、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打造汨罗农业品牌。目前,全市累计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5个、绿色食品13个。三是健全检验检测体系。首先,整合技术力量,将我市蔬菜办、畜牧水产检测、农业检测技术人员整合,成立了汨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其次,积极争取农业部、农业厅项目资金支持,在汨罗市农业局原有检测站的基础上改造了实验室及设备。另外,部分学校、超市、基地也完善了检测设备、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能对蔬菜农残开展定性速测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省级中心为龙头,市级中心为骨干,县级检测站为基础,市场和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四是健全执法体系,近几年来,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不断强化,执法装备不断改善,工作中始终坚持加强对高毒农药禁、限用的监督管理,在始终保持对该项工作高压态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依法护农,将放心农资下乡、建立农资四级连锁直供体系、完善农资经营诚信制度、农资打假、开展环境监测整治相结合,净化生产源头、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机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以例行监测、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为主体的政府监管机制。建立了日常检测和监督抽查制度,抽样数每年稳定在8000个以上。省例行监测点一直保持三个不变,市例行监测点保证每年在10个以上,我市的例行监测点也覆盖了所有的基地。抽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增至现在的蔬菜、大米、水果、茶叶。实施了市场准入,目前,市场准入范围扩大到了乡镇,准入品种扩大到了蔬菜、大米、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建立和完善了入市农产品查验制度、农产品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制度、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每年,我市会组织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农业局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各乡镇负责人均与政府签署了责任状。二是完善以企业标准、质量控制、质量承诺、问题产品召回等为主体的企业自律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契机,以检查为手段,以服务为方式,督促企业完善标准,规范三品标示,统一生产经营台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目前,我市经营、生产单位的检验检测台帐及生产经营台帐均已统一建立,基地的准出检测工作也在正常开展。三是完善按标准生产,按规范使用农资,按要求进行生产记录为主体的农民自为机制。我市以开展培训班为手段,强化了对监管对象的指导和培训。各级职能部门纷纷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产品生产、流通单位,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及田间生产档案、进销货台帐、标签标示、检验检测等规范经营工作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流通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推广农产品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安全用药技术,指导科学用药,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了自为机制。

   然而,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内容及思路,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堪忧,废气、废水污染严重,农田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较高,不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现象仍然存在。据统计,全市仅在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上,每年面积就达65.08万公顷,农药使用量达2433吨,亩均农药近2公斤,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也位居前列。二是在监管上,体系建设步伐跟不上工作需要,实施市场准入、开展例行监测、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各项工作已深入基层,但由于人员素质、数量、设备不够等原因,无法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无法应对省厅对县级开展的能力验证。三是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对分散型的监管对象如种植农户、农贸市场个体户缺少有效的约束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四是资金投入严重短缺。实施市场准入、开展例行监测,支持自律性检测,推行标识化流通、配套标准化生产,鼓励三品认证及品牌培育,加大宣传培训,组织协会、合作组织建设等缺乏经费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形象,后段,我们将把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围绕维护公众健康,积极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按照“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思路,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监控,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全市农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梁 骏

承办人:赵 铭 0730-524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