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农业函〔2017〕12号
郑顺宝代表:
您提出的《全市统一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针对生活汨罗建设提出的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建议很切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在今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尽量予以采纳。
2、市政府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制定了《汨罗市2016~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汨办发〔2017〕8号),在全市全面实行“两禁”,持续推进“两控”,大力推行“两鼓励”,两禁中明确提出禁止陈规陋习。在全市大力开展“禁止陈规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系列活动,全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加强对烟花鞭炮销售点安全管理,开展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效果显著。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良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碧波 0730-525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