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农业局   日期:2017-11-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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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农业函〔2017〕11号

刘移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汨罗经济创新和优势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我市自身地域、文化底蕴和特色农业的优势,以创新发展的思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的瓶颈,并以发展粽子产业作为突破口,对于端午文化起源地的我市来讲,既能丰富端午文化内涵,又能打造一项新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农业经济增长极,同时带动甜酒、粮食加工、休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吸引外地资本投资,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我市粽子产业现状概括来讲,基础薄、规模小、产值少、辐射影响力弱,主要体现在: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品牌不响、科技含量低、供应周期短。据初步统计,汨罗共有7家粽子生产企业注册,分别是“屈之源”、“汨罗江”、“汨粽牌”、“龙舟故里”、“彭氏”、“香草牌”、“楚兮”,正式生产的有5家,分别是“屈之源”、“汨罗江”、“汨粽牌”、“龙舟故里”、“彭氏”,其中“汨粽牌”和“汨罗江”两家分别在武汉和上海发展,另3家在汨罗市境内生产,全年销售总额约400-500万元,其余为零散和家庭小作坊生产。粽子生产原料优质糯米本地种植较少,均为零星种植,面积不足1000亩,没有形成规模,粽子加工企业所需糯米、粽叶大都从湖北、云南等地购入。

产业发展思路

(一)总体要求。按照“生产要素集聚、文化元素融合、科技应用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总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文化注入,坚持品牌塑造,打造优势产业。同时,注重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开展市场整顿,规范零星销售、清理杂乱品牌、打击假冒伪劣,坚决防范出现一拥而上,乱军上阵,杜绝出现损害汨罗粽子品牌和影响持续发展的因素。

(二)任务目标。从现在到2019年,三年内,重点扶持1-3家粽子生产加工企业,建设万亩优质糯米生产基地、千亩粽叶生产基地、百亩艾条生产基地,形成年产万吨粽子的生产规模;规划粽子文化园区,建成产业特色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销售网络化的现代粽子产业体系,实行产业融合发展、产加销游一体发展,逐步实现新型主体、规模经营、龙头带动、休闲观光在粽子文化园区全覆盖,园区内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实施步骤。分三步走打造我市粽子产业。一是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筛选1-3家实力较强的粽子加工企业,配套支持政策、健全营销网络,实行重点扶持,同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对接,完善技术标准,研制主导产品,迅速形成规模生产。二是引导企业与种植大户签订种植订单,种植优良品种,加强糯米、粽叶、艾条等原料供应,实现长期稳定供应。重点在屈子祠镇、大荆镇、长乐镇、三江镇、罗江镇、桃林寺镇等地建立万亩以上优质糯米生产基地、千亩粽叶生产基地、百亩艾条生产基地。三是在屈子文化园区域内,高起点谋划、高科技引领、高标准建设,打造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粽子文化产业园区,引导企业入园生产,使之成为全市粽子、甜酒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区、先进技术的研发区、产业融合的试验区,在粽子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此来做大做强我市粽子产业。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规划相衔接,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立足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突出长岳协同发展,对接大长沙,面向全中国,用开放思维、市场理念推进粽子产业建设。二是坚持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立足屈子文化资源、龙舟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色,融入文化元素,形成竞争优势。优质糯稻种植区不低于1万亩,连片种植;粽子文化园不低于500亩,整体规划,分步开发,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坚持科技先行,快速发展。加强粽子产品科技创新,形成地方技术标准,强化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培育糯稻专业种植新农民,推广糯米标准化种植,快速形成规模生产。四是坚持创新机制,融合发展。发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作用,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引入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建立现代营销体系,打造全新粽子产业链条,实现一产为基、接二连三、融合发展。五是坚持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加大对粽子产业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集中向粽子产业投放,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粽子产业建设。

汨罗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傅 君

承办人:杨育辉        联系电话:0730-525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