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农业局   日期:2017-11-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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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农业函〔2017〕5号

 


 

潘庆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治理农村办酒,倡导文明新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针对文化汨罗建设提出的规范治理农村办酒的建议很切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在今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尽量予以采纳。

  2、市政府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制定了《汨罗市2016~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汨办发〔2017〕8号),在全市全面实行“两禁”,持续推进“两控”,大力推行“两鼓励”,两禁中明确提出禁止陈规陋习。在全市大力开展“禁止陈规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系列活动。

  3、倡导文明、勤俭办事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办酒行为,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召开群众会或群众代表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将规范农村办酒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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