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建[2017]6号
周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河长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河长制是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省、岳阳市高度重视。为此,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安排,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明确了“三清”(清面、清乱、清养)、“七无”(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最终目标。
1、强化前期工作。今年2月26日,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迅速行动,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水务局成立专门班子,3月上旬,对全市河湖、水库进行了一次全面登记,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的包括3条省、岳阳市管河流,10条市管河流(其中三座中型水库),50条镇管河流(其中6个千亩以上湖泊)河所有在册水库,并对所有河湖进行了确权划界、责任到河长。
2、构建组织体系。一是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河长制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喻文任第一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朱平波任总河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河长,公安、监察、水务、发改等22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水务局,由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3月22日,市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市财政解决20万元工作经费,抽调4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相机、多功能打印等办公设备。市河长办实现了“四有”,即工作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办公有设备、后勤有保障,明确了河长办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信息管理、督查考核、调度联系。二是完成市镇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市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分别牵头成立了4个市管河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设立了16个镇管河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含营田办事处)。同时,镇管河流明确由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河长,其他负责干部任副河长,村级负责人任村级河长的工作原则,努力构建“党政齐抓、上下共管,责任明确,权属清晰”的责任管理体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3、出台实施意见。在前期调查登记、确权划界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汨罗实际,3月初,市水务部门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及分工、主要任务等方面细化、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并分别征询了22个成员单位意见。3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3月29日,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到全市,是岳阳市较早出台和报送正式方案的县市。
4、公示责任人员。我市确定了市管河道市级河长7人、市级副河长11人,3月29日在电视台、网络新媒体上予以了公布,镇级河长、副河长79人在4月21日通过相关媒体进行了公示。启动了湘江汨罗段、汨罗江等河道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工作,目前,正按照“式样统一、明确数量”的原则制作公示牌,要求每条河分段树立责任牌,明确责任人员、河流概况、工作职责、工作目标、监督电话等。
目前,我们正按照河长制的工作有关要求,为共同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真抓实干,稳步推进。
感谢您对水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7月14日
承办负责人:何国清 周志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云舟 0730-52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