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汨罗水务局   日期:2017-11-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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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水建[2017]35号

 


 

许增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罗江垸排渍机埠更新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现有水利设施2.8万余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这些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建设标准低,运行年限久,管护不到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老化失修的问题。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对于罗江镇,我们已先后争取资金对小型水库进行了加固整险。对各村连续开展了三年的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实施了罗江治理和兰新引水工程建设;2013-2014年,实施的岳阳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对部分骨干山塘进行了整治。2015年在罗江镇红花、天井片区实施了小农水项目建设。后续还将进一步争取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支持,提高安全饮水覆盖率。

  罗江垸机埠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是当地重要水利设施之一,年久失修,功能难以发挥,确需解决。目前,小型机埠改造国家尚无专项,一方面我们正结合上级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编制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争取立项解决类似罗江垸机埠建设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将督促古培镇政府将其纳入地方水利秋冬修计划,重点解决。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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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负责人:何文清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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