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对市人大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汨罗水务局   日期:2017-11-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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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水建〔2017〕23号


刘托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汨罗镇寺山塘进行清淤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其中水库294座、山塘2万余处,渠道3.9万公里,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25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

  对于汨罗镇,近年来我们先后争取上级项目,完成了九雁、红旗两座小一型和雁南等6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了刘公墈机埠更新改造、送瘟河清淤疏浚、九雁红旗水库联通补水等工程建设。2015年又对马氏塘、大山塘等4座小型水库进行了整险加固;2016年送瘟河清淤2.35km,一道撇洪渠清淤4.2km,二道撇洪渠清淤2.52km。近两年还争取上级山塘清淤项目按“一村一口”的要求对汨罗镇山塘清淤工作予以奖补等等。我市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许勇 许军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0730-52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