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建〔2017〕9号
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答 复
仇芬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心。您指出:当前学校的安保机构、门卫人员的基本素质均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我们深有同感。您提出了五条建议,我们逐一进行了研究。
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置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问题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设立了学校安全保卫机构,明确了安全责任人。2017年4月18日,我局又下发了《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指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二、关于聘请有保安资质的保安员负责门卫等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问题
当前我市仅有6所市属高中配备了有资质的保安员担任门卫工作,其余学校门卫人员由学校、幼儿园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按两种方式进行配备。一是由学校教师轮流兼任,二是聘请临聘人员担任专职门卫。这种配备方式,我们实属无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有限,无法承担聘请专业保安的费用。
三、关于加强学校安保工作,提升学校安防能力,严格执行安保制度的问题
各中学、中心小学的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门卫人员均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规定,熟悉学校周边治安特点和校园安全防范重点,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材。门卫制度和校园巡查制度落实较好。寄宿制学校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并开展了夜间巡查。但是,大多数村级小学由于人员和经费问题,门卫只能由教师轮流兼任,难以达到相关要求。
四、关于经费保障问题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由财政拨付,关于安防经费,公安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均明文规定:政府主办的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市人民政府财力不足,多年来从未预算安保经费。
五、关于财力不足,分步推进安防建设的问题
2016年4月18日,汨罗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汨常[2016]4号),明确要求目前先统一解决城区30名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保安配备,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适当经费,但至今没有落实。我局将继续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实现分步推进的目标。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杨连辉
直接经办人:陆 洪
联系电话:518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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