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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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字〔2019〕3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彭金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汨罗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实行智慧化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新桥垃圾场征建于2003年,由于垃圾场建设初期的不规范,导致一系列问题存在,为此汨罗市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按照岳阳市环保专家意见,投资2000多万元,聘请了专业人员对垃圾场进行全面整改,2019年初又投入资金建设了网络在线监控,于2019年5月入网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排放进行实时监测,由岳阳市环保局负责监管,由湖南佳蓝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定期对垃圾场场区空气、渗滤液处理水、场区地下水进行检测,确保场内空气、水质排放达标。垃圾渗漏液污水处理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湖南省天为环保有限公司运营,目前我市新桥垃圾场运行良好。

感谢您对汨罗市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9729

 

承办负责人:蒋建武

直接经办人:陆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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