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政字〔2017〕7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
答 复
何中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汨罗设立环保公安分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市政府十分重视,根据《环保法》和(湘环函[2015]18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公安局牵头向市编办呈请成立汨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安全执法大队,正股级,核定编制5名,人员编制内部调剂,明确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其主要职责为宣传环保政策、预防侦办涉及环保类案件;收集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报信息和动态;侦办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依法配合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蒋建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晓萌 0730-517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