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5〕42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 54号建议的函
黄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在2015年预算中依法增加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2014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是:301251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是:49405万元,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6.4%。达到了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与2013年相比,2014年教师的绩效工资由15000元提高到23600元,教育经费增加六千余万元;校舍维修、合格学校建设配套资金增加三佰余万元;增加化债资金一千万元。2014年净增七千余万元经费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校舍安全。
近年来,财政根据轻重缓急原则,我市的教育资金主要用于保教师的工资等人员经费、校舍安全建设的经费。为保障企业良性发展,部分税收奖励给企业用于正常运转和扩大在生产,导致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能完全到位。尽管财力紧张情况下,还是安排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出让金用于体校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共投资千余万元,屈子祠中学建设投入资金两千余万元。教师岗位工资设置的方案还在审批,财政、教育部门正在多方筹措;教师培训经费也在逐年增长;原民办教师(含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已经在2015年预算中安排了200万元,争取在2015年5月前发放到位。
随着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逐年增长,您所提的问题一定会在近年内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承办负责人:朱明星
直接经办人:张作辉 谭艳辉
联系电话:511816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黄 剑 2015年5月27日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