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建函〔2017〕8号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函
黎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助推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长陈学礼就此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依据汨罗市人民政府(【2017】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三项规定:(一)同意将市域范围内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授予市安居投。(二)同意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广告中队与市安居投继续合署办公,全力做好户外广告执法工作,依法拆除市域范围内非法广告位,依照规划要求依法公开出让。(三)同意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四)全力保障“三创”工作广告宣传需要,由市“三创”办负责广告内容把关,市安居投负责具体实施和保障维护。我局城管大队今年以来配合安居投依法拆除整治了建设东路、沿江风光带违规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和规范城区主次干道门店招牌面积达达4867平方米。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承办负责人:陈学礼
直接经办人:杨琛
联系电话:5222696
邮政编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