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提〔2017〕10号
李辉委员:
您提出的《市重大工程期间造成遗留问题的解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兰入市工程建设相关问题。2013年以来,为解决汨罗城乡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引兰入市”这一民生工程建设。2014年6月一期工程建设完成供水,2016年9月,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供水。在工程建设期间,沿线各乡镇村组和居民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无私奉献,确保了工程的如期供水。在此,我们深表谢意!引兰入市工程建设所经地域环境、地质条件复杂,工程相关处理难以到位,确有一些难尽如人意的地方。对此,市工程建设指挥部安排专门队伍和沿线乡镇政府、村组,共同对有关耕地、设施及当事人采取恢复、委托当地恢复或适当补偿的方式予以协调处理。期间造成的不便,还需要相关村组及当事人予以支持理解。
二、关于十古公路沿线山塘护砌问题。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25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对于十古公路沿线山塘护砌工作(需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在向上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的同时,还将督促相关乡镇落实水利工程“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动员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加以实施;另一方面,对于工程的规划实施,我们将派员从技术上给予支持,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安排水利秋冬修工程时适当支持。
汨罗水利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上级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7月24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清 周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0730-52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