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提[2017]9号
陈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25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对于长乐镇,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1年至2016年对万善庵、九牛龙、黄道等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以岳阳市骨干山塘改扩建工程、“百千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为契机,对长乐镇部分村组连续开展了山塘、河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2016年根据上级下达的实施计划,完成了长乐镇马桥村、佑圣村、隘口村相关山塘、灌溉干支渠配套改造等小农水项目建设。今年,又启动了汨罗江长乐河段综合治理。对于长乐镇西片区水利建设,我们在向上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的同时,还将督促长乐镇政府落实水利工程“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动员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加以实施;另一方面,对于工程的规划实施,我们将派员从技术上给予支持,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安排水利秋冬修工程时适当支持。
汨罗水利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上级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7月14日
承办负责人:何国清 周志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0730-52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