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汨罗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20-06-2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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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民字〔20202

 

对汨罗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

   

 

罗润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我市文艺社团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艺类社团发展的重视和关注,感谢您对文艺类社团发展提出了这么多的宝贵意见。就当前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而言,确实还存在办公设施简陋、工作经费短缺、经办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也确实需要解决。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26日修正版)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释义,汨罗市民政局是汨罗市本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业务范围,汨罗市文旅广电局为授权汨罗市本级文艺类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汨罗市民政局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应对社会团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即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汨罗市文旅广电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应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您在《关于加大扶持我市文艺社团发展的建议》中提出的加大对文艺社团的财政预算力度、设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资金、设立文艺社团发展专项资金建议,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汨罗市民政局与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汨罗市文旅广电局对于社会团体资金扶持方面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上级暂目前也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如何解决文艺类团体发展资金问题,建议通过以下几条途径解决:一是根据该社团《章程》,可以从会员中收取一定的会费,接受社会捐赠,团体开展正常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二是根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文艺类活动,可以以购买服务方式获得适当的费用。

此外,您提出的建立文艺人才库的问题,市民政局将于近期向省民政厅提出建议,通过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平台,加强社会团体优秀人才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人才供需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和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624

 

承办负责人:汨罗市民政局      何亚

            汨罗市文旅广电局  朱佑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汨罗市民政局    吴小贵 0730-5239228

汨罗市文旅广电局  杨帅 0730-52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