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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汨罗市卫生健康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汨罗市卫生健康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岳阳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岳阳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与相关知识普及。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信息发布工作。
13、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汨罗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汨办发〔2019〕25号),我局内设17个内设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此次部门预算编制的共34个部门包括:局机关本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血防办、城关血防站、白塘血防站、磊石血防站、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罗城医院、汨罗镇卫生院、川山卫生院、神鼎山卫生院、弼时卫生院、高坊卫生院、白塘卫生院、古培卫生院、罗江卫生院、磊石卫生院、玉池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大荆卫生院、三江卫生院、屈子祠镇卫生院、屈子祠镇屈子祠卫生院、新市卫生院、长乐卫生院、白水卫生院、桃林卫生院、罗城社区、归义社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罗城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部门,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社区市财政部分保障,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10865.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3.68万元,增加5.2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及财政加大投入。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预算1086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1.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971.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83.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3.68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及财政加大投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1086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577.62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及财政加大投入,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33.94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财政项目预算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81.8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4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3%。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0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06%。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76%。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6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62%。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182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8.26%。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67%。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5.2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43%。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8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87%。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7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79%。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2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6%。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1%。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1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5%。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6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2%。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2%。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5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59%。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7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9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7.66万元,公用经费465.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8.60万元,其中:爱卫、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支出项目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培养项目支出项目52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补助支出项目80万元、老年人办证工本费支出项目2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支出项目47万元、生育关怀基金支出项目20万元、手术并发症、社会评议及病残儿鉴定支出项目15万元、卫生事业费及流动人口管理支出项目25万元、行政村运行经费支出项目44万元、医患 纠纷调解经费支出项目3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支出项目682万元、纯农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项目1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项目566万元、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金支出项目677万元、传染病、地慢病、精神卫生及健康教育支出项目5万元、地慢病、精神卫生及健康教育支出项目5万元、计划免疫经费支出项目10万元、结核病防治和筛查支出项目10万元、卫生监测和从业人员体检支出项目1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支出项目30万元、卫计执法经费支出项目20万元、精神病人看护费支出项目66.6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补贴支出项目40万元、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经费支出项目126万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经费支出项目20万元、查、灭螺专项经费支出项目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5.5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5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投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3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3.90万元,降低41.64%,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7.50万元,拟召开35次会议,人数2679人,内容为医政、医改、妇幼、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0次,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713.51万元,其中工程类11164.00万元,货物类53156.51万元,服务类339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3.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8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86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94万元,项目支出2588.6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2588.6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包括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项目4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56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培养项目52万元、行政村运行经费项目44万元、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金项目677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项目682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补助项目8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项目30万元、精神病人看护费项目66.6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补贴项目40万元、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经费项目126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