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汨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汨罗市数据局   日期:2025-01-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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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岳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人民政府2024年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5242830。(地址: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幢政务大楼三楼312室)。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汨罗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统筹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75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277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54条。开设市长信箱、调查征集、留言办理等栏目,对网友留言及时回复。2024年度,“市长信箱”收到信访件929件,均已及时办结; 开展征集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8期,收到网民留言16条,均已及时回复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依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2024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件,已全部办结,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对符合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强化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以办事和服务为导向,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政务新媒体14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市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汨罗”等微信公众号线上平台和线下专区,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升级改造。按照上级考核指标,对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增强平台功能。基于用户检索便利性、体验感,进行功能优化升级。三是加强线下建设。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公共场所线下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汨罗市数据局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做好重点信息发布、栏目按时更新、依申请规范答复等各项工作的督查,对市直单位和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开展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3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4

行政强制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少数信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在信息审核、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环节,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申请办理制度,畅通渠道,优化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严谨答复,对无法提供的信息主动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保持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要增强时限意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市各部门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