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8年 通用资产购置标准》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5-10-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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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财发〔2025〕14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8年

  通用资产购置标准》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汨罗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实行企业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本标准所称通用资产,是指普遍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求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电器、软件等资产。

  三、本标准是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管理、零基预算改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本标准包含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电器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电器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确保资金来源,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电器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电器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电器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五、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与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及存量资产相匹配,厉行节约,严控超标,优先通过调剂、共享共用等方式解决需求,确需购置的需施行先申请后购置的原则并从严审核,要求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六、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中央、省和我市已有配置标准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执行,专用设备的资产配置标准由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力保障水平和单位履职需要,制定本行业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其他未制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七、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电脑、服务器、密码卡、密码机、电子签章系统、数字证书认证系统等电子信息产品时,应执行有关替代要求。

  八、行政事业单位购置通用资产,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批;通用资产的报废处置由国资部门进行统一集中处置。

  九、本标准为动态标准,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或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附件: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8年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8年

  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台、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时限(年)

性能要求

一、设备类

1.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及软件)

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20%(含单位聘用人员,下同)。

5000

6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一体机等信 息设备应执行国家有关替代工作要求。遵循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 的原则,配置能耗较低、经久耐用、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及软件)

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配置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6000

6

2.打印机

A4

黑白

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A3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的100%;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1200

6

彩色

2000

6

A3

黑白

7600

6

彩色

13000

6

票据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3.多功能一体机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3000

6

4.复印机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20000

6

5.速印机(每分钟可复印60张纸以上)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在50人以上的,文印室可配置一台。

32000

6

6.录音笔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1000

6

7.扫描仪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2000

6

8.执法记录仪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1200

6

遵循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的原则,配置能耗较低、经久耐用、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9.碎纸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1000

6

10.投影仪

会议室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可根据需要配置一台。

20000

6

11.数码摄录设备

单反相机(含镜头)

确因特殊业务需要的,每个单位可配置一台。

15000

8

普通相机(含镜头)

按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配置。

4000

6

数码摄录机

按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

6000

8

12.会议室音响设备(包括调音台、功效、DVD、音箱、话筒、投影或大屏幕平板电视等)

小型会议室(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

30000

10

中型会议室(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

60000

大型会议室(100平方米以上)。

50平方米配置总价不超过30000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13.电视机

每个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医院等单位电视机数据上限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4000

8

14.新风系统

根据工作需求合理配置。

150/平方米

15

15.净水器(饮水机)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每层楼可配置1套,一层楼约20人饮用。

4500

8

16.空调设备(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分体空调)

办公室空调

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的。

3000

8

面积在20-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

4000

8

面积在30-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米的。

6000

8

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

20平方米配置总价不超过3000元,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20平方米计算。

8

16.空调设备(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分体空调)

会议室空调

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

9000

8

面积在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

18000

8

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50平方米配置总价不超过9000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0平方米计算。

8

中央空调

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未超过500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配置中央空调。

10000/冷吨

15

二、家具类

17.办公桌椅

1/

处级:3000

15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久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科级及以上:2000

15

18.客人椅(含桌前椅)

每个办公室可配置2张客人椅。

600

15

19.沙发

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处级:3000

15

科级及以下:2000

15

20.茶几

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茶几。

1000

15

21.茶水柜

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茶水柜。

1500

15

22.文件柜

1/

处级:2000

15

科级及以下:1200

15

23.保密柜(含保险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求合理配置。

3000

20

24.档案柜(含密集架)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1000/平方米

20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久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25.会议桌

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

1400/平方米

15

面积在50-1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平方米。

1000/平方米

15

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800/平方米

15

26.会议椅

根据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60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