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汨罗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决定自2026年8月18日起解除汨罗市智祥鸿发大药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