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名称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汨罗市罗城路41号 0730-5222260

负责人

易贵明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冬季 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汨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措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人才流动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十)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易贵明
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全面工作

周国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就业服务中心、自主改革事项、机关事务、办公室、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财务室、工资福利股、人事计划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同时负责青创园建设、老干、安全生产、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党建、争资争项、招商引资、防汛抗旱、机关一支部及原人事部门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刘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表彰奖励考核股)工作,同时负责“河湖林路长制”、乡村振兴工作(清溪村乡村振兴行业驻村帮扶)、办公楼改造项目、“双拥”工作、机关二支部及原劳动部门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李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股、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股、工会、信息中心、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综合服务大厅、优化营商环境、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未巡先改)、党风廉政建设、失地农民保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五好”园区建设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明星 联系电话:0730-522225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刊征订工作;承办本局系统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评估、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督查落实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牵头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人:任晓红 联系电话:0730-5222260)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算经费方案申报、分配核算和财务指导、监督、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及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

  三、社会保险股。(负责人:邓巍 联系电话:0730-3382881)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企业招工录用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招工录用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备案工作。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人:湛小林 联系电话: 0730-3382882)

  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审核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人事股。(负责人:张丽霞 联系电话:0730-5222260)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劳动关系股。(负责人:许佳 联系电话:0730-3382618)

  负责实施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劳务派遣许可、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负责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负责人:任晓红 联系电话:0730-5222260)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八、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表彰奖励和考核股)(负责人:何安 联系电话:0730-3382882)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副科实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外的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

  九、劳动监察股(负责人:徐颖 联系电话:0730-5222279)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受理对劳动违 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

  十、工伤保险股(负责人:陈利红 联系电话:0730-3382066)

  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参加工伤保险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鉴定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任翊 联系电话:0730-3393000)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 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全市深化职 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汨工作、 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博士后工作站服务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吴彩荣 联系电话:0730-3382268)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的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工作依据、业务流程、审批标准和制度规则。负责局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人:胡浩 联系电话:0730-3382606)

  拟订实施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就业资金预算管理;拟定失业保险配套政策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定实施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汨就业管理办法;承担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和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股(负责人:徐欢 联系电话:0730-3382889)

  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

  十五、党建室(负责人:彭茳悦 联系电话:0730-5222260)

  (一)强化政治与思想建设: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等活动;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等专题警示教育,筑牢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推进组织与队伍建设:负责局内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统筹党员发展、教育及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开展干部述职测评等相关人事考核工作。(三)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党建+人社”模式落地,围绕就业优先、根治欠薪、民生补短提质等核心业务,牵头搭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助力人社服务效能提升。(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五)统筹相关综合工作:起草党建工作计划与总结,组织开展党建相关会议;协调工会等群团工作,凝聚人社工作合力,保障全局党建及中心工作有序推进。

  十六、工会(负责人:涂伟 联系电话:0730-5222260)

  工会的职责是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工会会员为基本出发点,通过民主管理、关爱帮扶、素质提升、文化凝聚等多种方式,建设一个和谐、温暖、积极向上的“职工之家”,从而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助力全局各项人社事业的顺利开展。如负责管理和发放法定的职工福利(如节日福利、生日慰问等),对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的职工进行慰问;组织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对因大病、意外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生活困难的职工及其家庭给予经济和物质上的帮助;利用节假日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联合会、春秋游、三八节活动等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加团队凝聚力。

  直属机构:

  一、汨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徐剑锋 联系电话:0730-5222282)

  汨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是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省、岳阳市、汨罗市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政策宣传以及实施人员的培训和社保业务经办的指导工作;(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以及有聘用人员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三)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建立、终止、转移、接续、待遇核定与支付;(四)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咨询服务、信息保密等工作。

  二、汨罗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周文 联系电话:0730-3393110)

  汨罗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区域间的劳务交流、协调劳动力有序流动工作;(二)落实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三)负责应征失业保险基金数据推送税务、待遇审核发放及相关工作;(四)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五)开展各类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六)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彭波 联系电话:0730-5239697)

  负责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受理、缴费费率核定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兑付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监督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工伤事故调查、统计、信息管理和费率浮动、基数核定工作;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管理工作,转诊、转院、住院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工伤待遇核算和支付,负责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项目审核和支付,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各类财务、业务统计报表和基础数据库管理,按时上解工伤保险储备金;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徐颖 联系电话:0730-5222279)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聘用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杨锦春 联系电话:0730-3382890)

  负责配合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具体考务工作;负责全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吸纳工作;负责全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服务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四海揽才”人才引进、招聘等日常性事务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