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罗城路109号 0730-5180023
郭永恒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市教育体育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岳阳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六)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
(八)统筹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按规定承担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开展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镇街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
(十一)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持全面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人:许海文 电话号码:0730-5180023 )
1.组织相关股室制订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制订局机关内部制度;
3.传文、收文、会务、档案、考勤等机关日常工作;
4.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5.来电、来信、来访的受理回复工作;
7.机关办公用品申报及分发;
8.机关公务用车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9.各学校教育期刊征订发行;
10.全市各学校办公室主任的培训工作;
11.办公楼、新老机关宿舍各类设施维修、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工作;
12.办公用房使用和调配;
13.机关食堂管理;
14.负责局其他中心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何韧 电话号码:0730-5181897)
1.负责教师编制管理、招聘录用、安置调配工作;
2.负责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评聘工作;
3.负责干部年报、工资年报、编制年报工作;
4.负责教师转正定级、工资晋升、离退休及遗属补助审批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教育管理人员考核、考察及任免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三)综治办(负责人:周伟华 电话号码:0730-5181576)
1.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方案、预案;
2.实施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统筹学校开展“禁毒”、“交通安全”、“抗震救灾”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治安、禁毒等法制教育活动;
3.密切关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态势,指导、处理校园安全突发事故及矛盾纠纷;
4.协调各学校与公安、司法、法院、交通、应急、市场、城管、信访、消防等职能部门的关系;
5.负责“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平安,维护教育大局稳定。
6.负责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组织市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全市校车的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牵头组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规范使用市校车监管服务平台。
7.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分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对策,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8.指导各镇校车办开展工作,监管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对镇人民政府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考评。
(四)职成中心(负责人:何如先 电话号码:0730-5182729)
1.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管理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实习、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
2.参与制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审批、招生录取、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毕业生验证及对口高考工作;
4.指导、参与管理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和职业教育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工作;
5.指导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及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
6.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指导办学水平、教学水平评估;
7.协调和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作;参与拟订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8.指导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五)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江华 电话号码:0730-5182443)
1.负责组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市州考试科目考试的政策宣传、报考、信息采集、组考、志愿指导、建档工作;
2.负责空军、海军、民航招飞工作;
3.负责市招考委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4.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刘鑫 电话号码:0730-5180050)
1.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的审核工作;
3.接受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4.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书籍课本费、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审批、发放;
5.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6.负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7.负责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8.做好乡村振兴迎检等相关工作。
(七)体育中心(负责人:刘昕)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本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本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管理与研究全市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4.统筹规划我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指导全市业余训 练和体校后备人才的培养。
5.组织参加和承办有关体育比赛,开展地区间体育合 作与交流。
6.负责本市体育产业的开发和体育市场的管理和发展。
7.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审计股(负责人:吴拥军)
1.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评估与指导,审计监督财务计划、经费预决算执行与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审计监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负责市直学校、局属单位和乡镇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督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3.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审计或专项审计。
4.配合教育系统内财务、纪检等部门对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5.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培训,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
6.完成局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九)教师教育股(负责人:彭微 电话号码:0730-5180843)
1.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国培”“省培”、市培计划的落实、县本级培训的组织,指导片区间、校级间开展交流研训,指导各校做实校本研修。
2.负责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申报年度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依据省定的计划数公正、公平、公开招录公费师范生,分年度向培养学校拨付培养经费;配合做好公费师范生回原籍顶岗实习工作。
3.负责“名师工程”的实施,主要包括偶数年组织开展市级“名师”评选表彰工作,奇数年指导各基层单位做好镇(校)级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监督、考核、管理、使用好各类“名师”,充分发挥名优教师“传、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4.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主要包括普通话的推广普及、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监测、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以及相关的语言文字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的要求,遵循“训前备案,即培即登”的原则,确保登记数据准确、即时、真实、可信。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主要包括年初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公告,做好春、秋两季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
(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方清)
1.全面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装备计划和科技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教育信息化教研与教学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设备配备、更新、维护等计划编制与具体实施。
3.负责实验教学设备添置计划制定。仪器、设备、器材配备与管理。实验教学常规管理与评价。
4.负责初中理、化、生中考实验考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师生实验教学培训、竞赛、论文及作品评选推送。
5.负责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负责市青辅协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十一)计财股(负责人:罗炯 电话号码:0730-5182102)
1.参与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2.参与拟订部门年度预算及年度收支计划;负责编制、审核本系统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指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监督学校的财务活动。
3.负责安排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学校收费标准,检查、监督学校的收费工作。
4.制订单位及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5.参与拟订重要经济合同,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6.负责拟订基建工程投资、日常修缮、办公设备等的决策方案。
7.负责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
8.配合本局的其它中心工作。
(十二)基础教育中心(负责人:黎咏华 电话号码:0730-5181076)
1.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高中、初中及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规划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
3.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课程改革;
4.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招生计划并负责招生工作;
5.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入学和学籍管理;
6.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毕业资格审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7.落实基础教育教学计划和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
8.配合汨罗市教体局的其他中心工作;
9.做好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振兴迎检工作。
(十三)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向峰)
1.负责学校(含幼儿园、相关校外培训机构)营养与健康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包括健康教育、膳食营养、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校园环境污染(含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防控、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防控(含近视防控、肥胖防控等)、学生健康体检(含高考体检)、爱国卫生运动、学校卫生健康室建设、义务献血、突发食源性安全事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2.负责学校(含幼儿园)后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包括食堂和商店经营行为、学生校服管理等。
3.兼管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工作。
(十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张锐龙)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指标体系。
2.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3.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4.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督学责任区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督学工作人员及兼职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开展教育督导活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7.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工作,配合、完成市教育体育局的中心工作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协调上级教育工作检查迎检。
(十五)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何艳)
1.协调局机关相关职能股室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及失职行为责任的调查工作;
2.组织、协调综合性教育体育行政执法检查,查处教育体育行政违法案件;
3.依法受理教育体育系统师生与政策法规相关的申诉案件,调解局机关下属各类学校与政策法规相关的矛盾纠纷;
4.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负责执法证件年检工作;
5.推进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进程;
6.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师生的法制教育;
7.统筹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工作;
8.负责局机关各类与政策法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与政策法规相关的下发通知和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9.统筹教育体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10.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