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当前,我市土地储备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土地储备的具体操作层面,尚未制定系统、统一的工作细则或操作规程,导致在土地收购、收回、征收以及前期开发、管护、临时利用等各个环节,存在操作标准不一、程序不够规范、权限责任不够明晰等问题。一方面,增加了工作的随意性,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另一方面,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此外,土地储备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用于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前期开发及管护等费用,而现实情况是我市土地储备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主要依赖有限的财政投入和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尚未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项目资金不足由各平台公司垫资的情形。《汨罗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发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升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服务城市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就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开展具体可行的操作,保障城市发展空间、规范土地市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制定过程
《汨罗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细则》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9〕89号)、《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法律、规章和有关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土地储备中心拟稿,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内部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再经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6年7月23日正式制定发布,贴合汨罗土地储备工作实操需求,内容合法、程序完备、制度设计合理。
三、文件主要内容
《汨罗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三条:
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细则的目的与依据,阐述了土地储备的定义,明确了土地储备工作实施主体和应当坚持的原则以及运行机制;
2、第二章计划与管理:明确了制定年度储备土地计划的程序及内容;
3、第三章范围和程序:明确了可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建设用地,和各种不同情形纳入土地储备建设用地的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
4、第四章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明确了土地储备前期开发、管护和供应的主体、方式和具体要求;
5、第五章资金管理与成本:明确了土地取得成本构成和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使用、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6、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土地储备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权利人和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处罚;
7、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本细则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