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二)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改革;
(七)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组织部考察、管理全市政法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
(八)协助纪检、监察单位查处政法单位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九)指导政法各单位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政法委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政治安全室、政工室等六个科室。现有编制31人,退休6人,实有在岗人数2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政法委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1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9万元,增长5.45%,主要是因为增加政法系统轮训经费、农电工补偿及司法救助配套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54万元,占38.45%;项目支出689.12万元,占61.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9万元,增长5.45%,主要是因为增加政法系统轮训经费、农电工补偿及司法救助配套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9万元,增长5.45%,主要是因为因为增加政法系统轮训经费、农电工补偿及司法救助配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71万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53.75万元,占94.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4万元,占2.6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4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占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1%,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无法计算百分比。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无法计算百分比。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追加维稳协调费用,增加政法系统轮训经费、农电工补偿及司法救助配套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年初预算为1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6、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时,由财政拨职业年金,社保代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1%,主要原因是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68万元、津贴补贴112.86万元、奖金62.4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1.0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6.9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2.01万元、住房公积金22.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9万元;公用经费5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主要包括办公费0.02万元、印刷费4.85万元、 电费2.7万元、邮电费2.06万元、 差旅费6.31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3.11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其他交通费19.62万元、福利费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与上年相比增加2.74万元,增长6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禁毒办并入我委办公。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禁毒办并入我委办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与上年相比增加2.74万元,增长6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禁毒办并入我委办公。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禁毒办并入我委办公。 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783人次,主要是维稳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9万元,减少6.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了全省安全培训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4万元,用于召开维稳协调会议及全省护路护线会议的费用,人数350人次,内容为年度内维稳协调及护路护线会议;开支培训费19.2万元,用于开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及法学培训,人数195人次,为政法系统部分工作人员。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68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 个68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 。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0”“0”等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整体支出评价产出指标评价分值30分,得分28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27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9分,经济成本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总体自评得分94.86分。
我部门组织对汨罗市政法委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的各项资金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公共支出主要用于日常运行费用;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综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反恐反邪教维护国家安全、“双创”等日常工作,推进法治汨罗建设。(一)全力防范风险挑战,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今年来,全市共排查发现矛盾线索221件,预防矛盾纠纷213次;受理调解案件5508件,调解成功5453件,调解成功率达98%,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及缠访、闹访事件。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扎实推进信访积案攻坚,成功化解了白水镇胡某泉、归义镇喻某北、屈子祠镇周某华等信访积案15件;强化涉稳事件管控,成功掌握涉稳情报信息31条,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9起,突发性事件10起。稳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开展信访件规范化办理评查工作9次,督促整改存在受理办理不规范的信访件45件。三是全力确保社会稳定。严格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风险评估制度,今年来共开展重大风险评估30项。抓实重点人管控,共排查稳控重点人员280人,重点群体13个,重点问题12个,均建立了工作台账,登记造册。各镇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五包一”要求,做到化解有力、管控到位、不留空档。加强社会面管控,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群体动态管控和帮扶帮教措施,共落实动态管控4000余人。加强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了纪念任弼时诞辰120周年、我们的节日端午、龙舟赛世界杯暨旅发大会等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开竣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加强爱路护路宣传,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平安底色持续擦亮。持续巩固平安县市创建成果,充分激发社会治理创新活力,持续擦亮平安汨罗底色。一是健全矛调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市、镇、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推进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逐步完善。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入开展 “四无”村(社区)创建和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村(社区)等“十大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提升罗江镇“罗江夜话”、新市镇“元福新潮”、古培镇雨坛村“智慧乡村”、汨罗镇武夷山村“群众自治协会”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三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建好建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消除盲区、加强联网,落实好管理、运维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政法各单位执法办案中心、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收治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智能化应用平台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治能动性,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弘扬社会正气,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5名。
(三)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治安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常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开展涉黑恶案件“回头看”,侦破涉黑恶个案38起,刑事拘留涉黑恶十类罪名犯罪嫌疑人84人,移送起诉53人。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严格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审核考察程序,全力扫清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的各种障碍。二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性侵未成年人现行案发数同比下降63%。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一大目标”,抓住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两个维度”,落实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结对帮扶•关爱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护航行动“三项行动”;按照“大面教育引领、少数关爱帮扶、个别矫正兜底”原则,通过教育引导、监测预防、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汨罗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汨罗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工作方案》,由市委书记亲自抓,今年来共专题调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0多次。市委政法委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出台《汨罗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责办法》,优化调整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检、公、司班子成员担任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时调度协调,对重点工作点对点通知提醒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每月重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做到镇村(社区)横幅标语亮起来、村村响喊起来、微信转发动起来,共计张贴《通告》8000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发放各类公开信告知书2万余份。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和法治副校长、专业讲师专门开讲,在全市96000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利剑护蕾”知识宣讲,防性侵知识在中小学生心中认识明显增强。开展帮扶关爱,由8个职能部门牵头,80个市直单位参与,通过开好一个部署会、选派好一批干部、开展好一次家访,对8000多名学生进行帮扶关爱,各镇、帮扶单位双向主动对接,在人员信息、帮扶方法上共商共进。推进常态清查,各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文化、市场及各镇对KTV、电竞酒店、宾馆酒店、清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清查检查50余次,召开业主负责人会议,进行培训警示,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有效提升了行业管理规范程度。目前,通过清查行动,已对2家宾馆、4家网吧、1家清吧进行处罚。三是纵深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整治扰乱社会治安、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来,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67起,破案数393,破案率45 %;办理行政案件1232起,行政拘留1088人。破获传统盗抢骗等民生案件123起,刑拘86人,较同期相比,破案数、抓获数和发案数、损失数实现了“两升两降”。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五种涉企问题案件,依法打击五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法院制定《涉企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及管理细则》,实现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管,从办案速度、司法温度、保障力度等创新发力;市检察院对6起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做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及经过审查发现现有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均已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全市政法系统全体班子成员主动包联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在法治营商环境和法治方面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理清思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共联重点企业40家,走访100多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余份,征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15条,为企业解决法治方面难题40多件。
(四)深化队伍素能建设,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快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政治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市委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印发《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牢固树立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强化政治监督。3月6日至5月6日岳阳市政法系统第五次专项巡察暨十一届汨罗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工作全面启动,市委政法委从本单位及政法各家抽调4名领导干部交叉进驻到政法各单位开展集中巡察,同时开展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工作。10月份,政法委4名副书记分别到各自联点的政法单位列席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督促推进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共查处政法系统违纪7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开展汨罗市政法系统2024年党性修养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暨政法干部政治轮训1期,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1期,组织参加上级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3期。
本部门的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资金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金融安全,扫黑除恶,保证大局的长治久安,提供司法救助,为诉讼中的困难者解决困难,形成 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加强全面治党,提升共产党执政形象,也让群众对政法党政机关执行力及服务更加满意。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整体支出评价产出指标评价分值30分,得分28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27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9分,经济成本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总体自评得分94.86分。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为0基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管理注重预算管理,财经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尤其是公用经费方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