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部门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交由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部门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5.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部门(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7.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士、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福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部门、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然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査、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财计股、行政法规审批股、综治维稳办公室、环境卫生股、园林绿化股、基础设施建设股、党建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24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66.26万元,增长65.80%,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本级、上级等专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24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3.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24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6万元,占3.15%;项目支出7014.89万元,占9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4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66.26万元,增长65.80%,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本级、上级等专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71.26万元,增长244.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本级、上级等专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19万元,占0.1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34万元,占0.08%;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20万元,占6.6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881.19万元,占77.5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80.33万元,占1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9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由财政代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屈子湿地公园海绵改造项目、高泉山生态公园海绵改造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等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费用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5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都是年中追加工作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2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汨罗市城西片区排水管道及调蓄设施建设上级项目。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4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第一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汨罗市城东区配套基础设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茶园片区排水防涝、内涝治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2.7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经费、关爱一线环卫工人项目经费、汨罗市城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经费、火车站北侧溢流渠整治工程等项目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3%,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3万元、津贴补贴21.64万元、奖金19.41万元、伙食补助费19.83万元、绩效工资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7.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9万元、生活补助8.14万元、助学金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
公用经费6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08%,主要包括办公费6.34万元、印刷费3.83万元、邮电费5.81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6.37万元、租赁费5.3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1.82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2.48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7.2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606.66%;与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4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各县州来我局学习指导。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606.66%;与上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4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各县州来我局学习指导。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55人次,主要是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考察、环境卫生和园林服务等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华维修项目是通过商定之后财政拨款的。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黑臭水城乡一体化项目是通过商定之后从环卫中心移交过来的。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5万元,降低27.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保障措施,节约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2万元,用于召开2次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年初动员大会、智慧城管培训会;开支培训费1.94万元,用于开展6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垃圾分类提质改造、城管执法综合能力培训、党校培训、宣传培训、智慧城管培训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31.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1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14.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1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1.6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1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 个,共涉及资金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 个34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49%;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 个94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243.35万元,执行数724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整体上看,2024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较为规范,项目管理基本到位。政策执行迅速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优化城市市容市貌,保障城市工作的正常运转,法律服务及业务知识培训;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基础支出、项目支出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总体来说我局2024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考虑不全面,今后应综合考虑单位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情况,以支定收、统筹兼顾,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二是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做得不够,开创性的计财措施乏善可陈,值得研究和加强。三是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有的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严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请财政根据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增加相关项目支出预算;解决因人员包干预算与全额预算编制标准不同形成的缺口资金。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2024年城市管理工作自评与部门评价结果已顺利完成,评价结果在2025年度预算安排中得到了充分应用。根据评价结果,我们对预算支出结构进行了系统性优化调整,重点强化了绩效导向和问题整改。预算安排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适度增加预算投入;二是对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进行预算压缩;三是对评价结果较差的个项目停止预算安排。
评价结果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建立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20%的增量预算与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关联;其次,强化了问题整改预算保障,专门成立队伍用于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最后,优化了资金使用方向,将节约的资金重点投向垃圾分类、背街小巷治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通过评价结果应用,2025年城市管理预算呈现出三个特点:重点领域保障更加有力,资金使用效益预期提升;预算结构更加合理,实现财政资金与绩效相结合;绩效管理更加规范,所有项目均设置了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