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关于2026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对标湖南省、岳阳市相关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我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物业服务领域顽疾,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开展线索征集: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安保巡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职责,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
2.对业主投诉、报修事项处理不及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未建立问题台账、未实行限时办结、未实现闭环反馈;
3.物业服务信息、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应公示事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4.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缺位,对消防通道长期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5.拒不配合或恶意阻挠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组建、换届及正常履职;在物业项目交接过程中拒不移交资料、资金、场地,或被解聘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撤场;
6.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小区公共部位用途或使用性质,影响业主正常使用权益。
(二)收费与价格违规问题
1.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或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费用,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捆绑收费行为,违规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以及不合理公摊水电费;
2.以停水、停电、限制门禁卡使用等方式违法违规催缴物业费;
3.收费标准、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未按规定明示,收费后未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三)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
1.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性收益(包括广告位出租、停车位收费、场地租赁、智能设施投放等)底数不清、账目混乱,未单独建账核算,未做到专款专用;
2.未按规定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经营合同文本及相关审计报告;
3.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存在侵占、截留、挪用、坐支、私分公共收益等违法行为;
4.公共收益未优先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养护。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不透明,存在虚假申报、违规支取、套取、挪用等情形;
2.面对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外墙脱落、屋面渗漏等紧急情况,应当启动应急维修程序而拒不启动,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3.维修工程项目存在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降低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维修资金支出与实际工程投入不符。
(五)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
1.老旧电梯故障频发,日常维保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测、技术评估或及时推进更新改造;
2.业主委员会成员不作为、乱作为,决策程序不民主,财务管理混乱,涉嫌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3.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损害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财产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为便于群众反映问题,本次线索征集设立以下两种受理渠道:
1.电话举报:请拨打举报电话0730-525933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来访举报:可前往汨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地址:人民路老武装部院内)。
四、有关要求
1.举报线索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事实清楚、内容详实、证据充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凡经查证属于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注明涉事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全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经过及涉及金额,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截图等;
3.倡导实名举报,以便我们核实情况、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匿名举报需提供较为完整的证据支撑,否则可能影响线索受理效率;
4.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此次线索征集是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实际行动。我们将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认真登记、分类处置、依法核查,并联合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对查证属实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特此公告。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