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名称

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汨罗市楚天路1号 0730-5183390

负责人

陶文轩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 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规定,依 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 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交易、档案、信息、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 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 展规划和战略,依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办 法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组织 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和修改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配套的专项规划;负责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 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基础测绘、新增建 设用地等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发展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 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 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 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 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 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规程并 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 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审核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测绘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整合、提供使用和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五)根据授权,对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事项的信访处理、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六)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 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陶文轩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主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征地拆迁事务服务中心。

周永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主管人事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股、建设工程批后监管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村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人事、机关党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房地一体确权发证、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房地产领域化解办证难、“三资改革”、土地确权登记、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等工作。

  联系白塘所、桃林寺所。

吴 冬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办公室、综合调研股、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股、机关党委(党建室)、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室)、乡村振兴股、档案馆。

  负责财务管理、争资争项、文字材料、纪检监察、统战、卫生健康、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党史教育、文明创建、新闻宣传、老干工作、乡村振兴、档案管理等工作。

  联系白水所、川山所。

章正南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法规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室、信访室、自然资源督察股、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股、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股、规划设计测绘事务中心、地理信息中心。

  负责行政执法、私房验收、禁违拆违治违、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卫片图斑及督察图斑销号、违建别墅清理、大棚房的整治、人民武装、信访纠纷调处、综治维稳、相关重点工作的督促落实等工作、地质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地灾治理和防治、自然资源工作的监督检查、测绘、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联系新市所、罗江所。

宋 沁
总工程师

  主管土地综合整治中心、耕地保护监督股、田长制工作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负责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卫星监测图斑的核实与整改、田长制、历史遗留矿山的修复、环保督察、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联系大荆所、三江所。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吴海地 联系电话:0730-5183390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信息收报、宣传报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重要报告和文稿起草;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负责拟定自然资源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业务流程;承担相关技术咨询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的管理与应用;承担自然资 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二)法规股( 负责人:喻婷 联系电话:0730-5206812 )

  承担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会审会议;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行政应复、听证工作;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12345热线及信访件的转接办理;负责综治维稳等工作。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股( 负责人:许文树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38 )

  负责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发展研究;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总体城市设计等规划的相关工作和“多规合一”的协调工作;负责财政投入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功能区和重要片区的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等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修改、动态维护、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财政投入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以下城市设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认证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负责人:罗凯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11 )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本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政策和制度,拟定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联系省、岳阳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承担对各镇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有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局系统相关业务进行综合监管和专项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负责人:伍洁琼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13 )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撰写国有自然资源报告;统筹实施全市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担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评估和方案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土地、房 屋、林地、草原、滩涂水域养殖等不动产交易管理;负责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审查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 土空间用途转用、征收、征用政策;统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审查、核发有用地预审权的建设项 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岳阳市政府、汨罗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审查和呈报;负责临时用地许可和转报;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备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相关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和指导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自然资源供应和储备计划编制;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市场信用 体系;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更新;负责拟定、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 ( 负责人:李凯 联系电话:0730-5244129)

  负责全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 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方案的核实及审查;负责核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 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政工程及其相关的各类建(构)筑物的规划方案审核,核发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牵头市政类重点工程规划工作的协调、督办。

  (七)村镇规划管理股 ( 负责人:许继丰 联系电话:0730-5180378 )

  负责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上述规划的审批以及调整工作;负责核发在村庄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建房工作;参与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方案审查工作。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 负责人:虞建民 联系电话:0730-5206658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指导、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城市修补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 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九)耕地保护监督股 ( 负责人:周兀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18 )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占补平衡项目的选址立项、评审、验收、报备和确认指标的使用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 护政策衔接工作。

  (十)矿产资源管理股 ( 负责人:高赛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19 )

  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本级矿业权的出让、转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矿业权审批登记,依法调处矿业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矿产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 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指导全市绿 色矿山建设;负责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负责全市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协助管理省级和县(市)级财政投入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 题。

  (十一)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股 ( 负责人:杨毅坚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20 )

  贯彻实施测绘与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政策、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运用,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影;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活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资质 初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市测绘地信息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市基础测绘、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全市地图审核、地图管理;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提供;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财政资金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审核及项目成果汇交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牵头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地理空间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城市空间三维模型工作。

  (十二)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 负责人:袁亮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21 )

  承担自然资源系统规费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负责组织局系统内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数据统计、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基本建设的资金支付和资金监管;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缴纳工作;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完成领导交办的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十三)人事股 ( 负责人:陈功 联系电话:0730-5183390-8022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人才管理等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股 ( 负责人:朱柳 联系电话:0730-5244116)

  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及送达;牵头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协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的审批、协调相关股室办结相关行政许可,组织协调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收缴自然资源相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