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5-08-26 16:00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化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投诉举报股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抽检监测管理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股、标准化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老干办;派出机构16个:高泉所、归义所、罗城所、长乐所、新市所、大荆所、桃林所、弼时所、白水所、白塘所、屈子祠所、古培所、川山所、神鼎山所、罗江所、三江所;直属事业机构6个:汨罗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汨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汨罗市计量所、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挂靠机构2个: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7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1万元,降低1.5%,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07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6.7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07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56万元,占68.97%;项目支出1575.18万元,占31.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7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1万元,降低1.5%,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1万元,降低1.5%,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4.76万元,占8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8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150.47万元,占2.96%;住房保障支出212.43万元,占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5.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7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0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其他项目中列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43.8万元,支出决算为6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4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9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2.43元,支出决算为21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1.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9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86.54%;与上年相比减少0.64万元,降低1.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降低0.1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主要是油料费、车辆维修费支出,完成预算的96.3%;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降低0.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76%;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降低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53个、来宾2487人次,主要是发市场监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63万元,降低1.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同时部份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45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会议会议,人数2034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开支培训费4.32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人数4856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75%。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57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8个157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专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076.73万元,执行数507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主体强身行动。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付文勇同志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同频共振,从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创新创造、推动链式发展、做实精准帮扶四个方面提升经营主体质量。截至12月25日,全市实有经营主体77100户(其中企业20871户),净增市场主体5223户(其中企业3082户),新增“个转企”123家。围绕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设立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全程提供注册窗口帮代办服务,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设立企业3821户,综合网办率93.8%,为1308家新设企业免费提供印章3924枚,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65件,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22.6万元。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推动强企强链强县培育建设,汨罗市入选全省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城市名单;开展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企业大调研活动,依托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湖南长乐甜酒产业园、乡镇政府、街道,通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邀请相关专业协会走进园区进入企业,深入与企业主面对面座谈,把脉会诊,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61项;利用“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质量知识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质量官培训”“质量体检进企业”等活动,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869人次。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推进湖南省知识产权服务汨罗分中心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的执行,对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2024年12月11日,长乐甜酒通过示范区终期评估验收,长乐甜酒30家获得使用国家地理证明商标用标标识。汨罗粽子4家已获得备案使用,玉池山桂花蜜用标工作有1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汨罗皮粉、川山毛笔创建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已初步启动。1-10月我市发明专利授权51件,PCT专利申请3件,有效发明专利262件。商标申请947件,注册商标693件,有效商标6681件。马德里商标申请2件,专利许可备案使用40件。开放申明21件,企业专利盘活399家。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8600余万元。优化执法环境。落实岳阳优化营商环境40条,结合“营商清风101”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促企业成本降低、执法司法公正、中介机构规范行动,制作“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三张清单短视频,通过视频号、抖音号发布后群众反响热烈;贯彻落实汨罗市委平波书记“先指导再执法,不整改就执法,有违法必执法”18字方针,执法工作以指导帮助企业整改为主,以行政处罚惩戒为辅,截至目前全市28个市场监管领域成员单位制定或接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17项,完成217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90项,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牵头依法做好符合条件企业的列严工作,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02户;累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174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录12户。严格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岳阳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对行政处罚案件综合裁量,截至目前共结案297件,符合规定的减轻处罚案件107件,从轻处罚案件126件,不予处罚17件,合计250件,占比84%。二是聚焦民生关切,守牢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长江十年禁渔禁捕退捕、“特供酒”清源打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行动,开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问题、大米掺杂使假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重点抓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开向社会公开征集行风建设突出问题线索,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学校28个,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第一阶段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学校60个,第二阶段“校园餐”专项行动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学校15个,第三阶段纵深推进“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学校65个,均责令整改或立案调查。开展夜市经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夜宵餐饮场所118家,下达责令整改42份,针对无法现场提供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原材料过期立案2起,完成“年关守护”、“你点我检”、“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000批次。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线。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麻精药品专项整治等行动,检查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79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40份,立案30起。严格医疗器械审批,完成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16家,三类医疗器械许可11家,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87家、经营企业131家,责令整改问题5家,立案查处16家。开展特殊食品“护老”、生活美容、宾馆、化妆品专卖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化妆品案件20起。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乡镇全覆盖,累计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75份。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筑底等行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4家次,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设备2380台(套),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1处。全年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695份,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4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612人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召开支持屈原酒做强品牌、提升效益专题研讨会;开展“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生实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经营门店283家次,监督抽检5批次,立案6起,移送市纪委线索1条,移送公安线索1条;开展“洞庭清波”洗涤用品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一起;申报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参加2024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围绕社会民生关注,开展民生计量、法制计量监督检查,全年共检定燃油加油机1160台/枪,压力表1372块/次,电子计价秤259台,电子天平24台,汽车衡45台,砝码320个,血压计/表97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场监管职能增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隐患不容忽视,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二是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命脉,我局人员多,机构多,职能多,要求财务人员工作水平越来越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学习,充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二是部门评价结果。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项目全年预算数123万元,执行数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我局检验所检验项目的限制,致使普通食品19个食品大类中部分食品细类检验项目数量偏少,常见且风险较高的项目都无法检验。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增加食品抽检经费投入,增加外包第三方承检机构的抽检批次。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请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进行简要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二、2024年度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