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汨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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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专项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政府购买服务付


                 费、补贴、资本金等各项财政资金;


                       (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六)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资产。


                       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涵盖以下三种类型:

                       (一)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


                       (三)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凡涉及政府性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的


                 建设类项目,其建设管理适用于本办法。国家、省、岳阳市对


                 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


                 央、省、岳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

                 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一)市发改局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性


                 投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能。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统筹,负责


                 建立和管理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库,编制本级政府性投资年度

                 计划,按权限负责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项目概算


                 审批,以及履行项目代建、招投标监管指导、重大项目调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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