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汨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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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项目评估督导、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等职责职能。
(二)市财政局是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性
投资年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监管、财务活动
监督、资产划拨批复,以及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
价)评审、重大和较大工程变更造价审查、结算评审、竣工财
务决算审核批复。
(三)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四)市司法局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五)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教体、自然资源、农业
农村、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行业统筹调度。
第五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附件 1):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可同时核准代建、勘察、设计招
标事项;
(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时核准招标事项;
(四)用地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
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等;
(五)招标控制价评审、依法招标采购、施工(采购)合
同的审查、签订和备案;
(六)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七)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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